網路社群「彰化人大小事」因法官多次無保釋放毒駕犯而炸鍋,「希望恐龍法官不要被撞到」、「新竹有旗袍法官判貪汙無罪,彰化有腦霧法官吸毒可以開車」、「套公式的法官不會思考」、「是不是彰化收容所太小?」、「法官沒有社會經驗,請監察院出來調查不適任法官」,彰化市長林世賢公開怒轟「恐龍法官,台灣社會不能接受」,他表示將向監察院提出檢舉,請監院調查相關裁定程序,並檢視是否有違失,向彰化地院法官提出糾正。

彰化地院表示,對於檢、警依法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之辛勞及付出,深表支持與肯定。近來彰院就彰化地檢署查獲毒駕犯行而向本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案件,裁定准予羈押之件數已逾10件以上,體現本院就檢警對毒駕行為進行必要遏制作為的支持。
至於近日社會各界關注本院法官對於個案強制處分的決定,這是由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卷內證據資料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就犯罪嫌疑、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等要件,本於獨立職權所為判斷。個案裁定結果並不能概括的反推為本院全體法官對該類案件的法律見解與態度,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的對立,或對於毒駕行為的縱容。

至於法官將輾壓所長雙腳骨折的毒駕犯無保施男請回的理由是,檢方主張施男有逃亡之虞,是指施男另案經判決確定遭執行通緝,但依卷內資料,施男已向檢方報到並經檢察官准予易科罰金,持有歸案證明,應無逃亡拒捕理由;另外,檢警提出的證據,無法確認他故意衝撞員警,至於毒駕目前只有初步篩檢報告,施男沒毒駕與酒駕前科,又承認肇事且有意與受傷警察和解。檢方表示將迅速提出抗告,不讓肇事者逍遙法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