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以南透過永嘉法律事務所發出3點聲明。首先就馬英九聲請輔助宣告事件,她表示刻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依法審理中,合先斂明。
馬以南進一步指出,目前她已委任律師具狀向該管法院聲請程序監理人,以確保馬英九所有簽署之文件等非在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或辨識該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下而為,更免第三人賡續對外利用馬英九名義遂行各項不必要之法律行為與活動,抑且遭人欺騙而動支不必要花費等。
第三,馬以南說她身為馬英九之家屬,特委任律師發表本件聲明。在此之後,如再有以其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各般行為,當依法著即訴諸法律究責,絕不寬貸。至此前以其名義或簽名等文件,在程序監理人及法院確認詳情後,視情節輕重,一併追訴。期盼有心人士懸崖勒馬,回頭是岸為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