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大醫院拋出一日手術議題後,強調「不用住院也能理賠」、「只要動手術就賠」的手術險,在市場上引發討論。但手術險真是如此嗎?
許多過去需要住院數天的治療,隨著醫療技術進步,如今上午開刀、下午便能返家,而住院醫療險的理賠前提是住院,不用住院動手術,確實難理賠;手術險則跳出了住院理賠的框架。
不過許多保戶不知道,雖說動手術就會賠,但手術險真正認定的是「是否符合保單定義的手術」。符合保單約定,門診手術也可獲得理賠;反之,若不在保單條款內的約定項目,即使醫師告知病患需要開刀,也未必能獲理賠。
目前市售手術險大致分成兩種類型。一類採用保險公司自訂手術附表,只要屬於表列項目即可理賠,若未符合則採協議理賠;另一類除了自訂手術附表外,若手術未列入附表,必須符合健保支付標準第227或第3343章節,才有機會協議理賠,目前市場上約9成以上商品皆採此設計。
《好險在這裡》總編輯李柏泉指出,真正容易產生爭議的地方,就在健保支付標準的分類。例如心導管屬於健保第221項目,膀胱鏡則列在第226項處置,但不少手術險卻限定必須符合第227章節,因此即使病患接受醫師口中的「手術」,保險公司仍可能不予理賠。
「一般民眾根本不可能搞懂221、226、227或是3343的差別,但理賠偏偏就卡在這裡。」李柏泉說,這也是許多人誤以為「動手術一定賠」的原因。
急診醫師林逸婷也表示,現行手術險大多受到手術附表或健保227規範限制,「實務上最常出現的爭議,就是到底算不算手術。」尤其近年醫療技術快速進步,不少治療方式已由傳統開刀轉為微創處置,但保單條款更新速度卻跟不上醫療發展,林逸婷直言:「手術險未必能完全補足保障缺口。」
因此,民眾購買手術險時,真正該看的不是廣告上的理賠金額,而是保單如何定義手術、是否接受協議理賠,以及未列入手術附表時是否仍有理賠空間,才能避免真正需要保障時,才發現保障與想像存在落差。




